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农民工高质量就业和融入城镇生活带来利好。
《方案》提出,将适应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等要求,顺应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着力促进农民工高质量稳定就业和技能提升,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提升社保、住房、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落实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加强跟踪研判,有序推动农民工在县城落户工作。
在主要举措上,《方案》包括六个方面,即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质量、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强化劳动权益保障、加强县域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基层服务农民工能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等。主要包含以下措施:
2023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万人,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不低于145万人,累计建成200家就业驿站。
打造2个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园,通过产业集群的培育,吸纳农民工就业。挖掘和培育农村劳务带头人、致富能人、乡村工匠等“三支队伍”0.4万人,通过“三支队伍”带动就业6万人。做好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认定工作,不断壮大农业经营主体队伍,2023年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数达200家,新增吸纳农民工就业6600人,农业产业农民工就业总量达到6.87万人。
围绕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方向,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要求,加快培育“一县一品”特色劳务品牌,增育有自贸港特色的劳务品牌4个。
针对性地开展城市生活服务、旅游餐饮、物流等灵活用工需求量大且适合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全年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4万人次。
落实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降低费率措施,推动2023年全省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
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农民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的维权保障服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先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定外卖员、网约车司机书面协议等通用示范文本。引导平台企业与新业态劳动者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
加强日常监察执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工资支付监管,加大惩戒力度,形成监管闭环和日常震慑。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集中整治。扎实开展“制度全覆盖行动”,督促市县落实各项制度。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全省开展“零欠薪市县”三年行动,压实压紧属地和部门责任。
严格落实《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优先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继续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公租房实物保障和发放住房补贴等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居住问题。
进一步规范各地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全保障”。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在城镇已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便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