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昆明出台多项措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昆明出台多项措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admin 4年前 3034 0

日前,昆明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强化昆明市“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举措,激活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市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拓展灵活就业渠道

引摊入市点提供公益性摊位

《措施》明确,要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发展小店集聚区。鼓励品牌供应商开放产品和渠道资源,减免小店代理费用。加大“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提供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必要的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推动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等行业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城镇失地农民提供灵活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加强规范建设引摊入市点和特色街区,提供公益性摊位,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培育发展一批养老、托幼、心理疏导等社区服务机构,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吸纳更多社会工作者就业。


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健康发展,培育引进一批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合理设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相关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调减服务管理费用,引导新业态企业与从业人员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对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等灵活就业,无须办理营业执照。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基金,探索建立小额股权众筹融资机制,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免征涉及灵活就业并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费。按规定清理整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突出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管,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畅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落实阶段性减免国有房产租金政策,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帮助个体经营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减轻房租负担。鼓励社会机构利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建设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加强灵活就业服务保障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社会保险

规范灵活就业服务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失业后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或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档案托管服务。


加大培训针对性。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将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直播带货员等新就业形态重点群体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探索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推动“岗位找人”。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线上招聘活动,符合条件的给予线上招聘会补贴。畅通灵活就业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在技能人才评选中适当扩大灵活就业人员比例。


强化灵活就业权益保护。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在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引导行业工会、地方工会与行业协会或行业企业代表协商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奖惩办法等行业规范。


加强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的帮扶。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补缴2020年养老保险费,同时,继续缴纳2021年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昆明日报 记者杜托)


相关文章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到“十四五...

开发区:零工“小市场” 助力就业“大民生”

开发区:零工“小市场” 助力就业“大民生”

“家里生意不好,所以想出来找零工补贴家用,家门口有了零工市场,随时可以获取招聘信息,两三天就能上岗。”连云港市纳福零工市场招聘会现场,居民李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近日,市开区人社局举办“就在港城 乐业经...

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进程的实施——灵活用工平台

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进程的实施——灵活用工平台

正如江小涓博士所说:“数字经济不是未来,数字经济已来。”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不断涌现着新手段和新方法。原本的企业与员工更多是一种雇主关系,对应的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选用育留”思维,是以培养...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省人力社保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维护新就业...

山西省人社部门发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指南”

山西省人社部门发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指南”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许多灵活就业人员想参保,却不知该如何缴费。11月14日,省人社部门就相关问题给出“指南”。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两种方...

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

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当前,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成为大势所趋。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点和难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凝心聚力抓落实 创造更加公平 更有活力的人力资源配置环境 ——各级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凝心聚力抓落实 创造更加公平 更有活力的人力资源配置环境 ——各级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时间是忠实的读者,见证着深刻的变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作出了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

江西九江:流动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匹配

江西九江:流动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匹配

为助力各类重点群体实现高质量就业,切实搭建好服务求职者和企业的桥梁纽带,江西省九江市各级就业之家以做精做优招聘活动为着力点,推出流动招聘服务,把有温度的招聘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人岗匹配双向奔赴。访企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