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表明,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12月城镇调查失业率5.2%。去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并好于预期,离不开一系列保就业政策的实施,也得益于新就业形态提供了大量灵活用工模式。在全方位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就业灵活性、提高劳动者收入等方面,灵活用工发挥了独特作用,成为不少劳动者就业的新选择。
灵活用工是指企业基于用人需求的波峰波谷,根据自身的临时性、周期性、重要性来随机应变的来雇佣人才来满足需求。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企业和劳动者双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务关系。按照需求随时使用,随时停止。这种模式更为灵活,不需要付出额外费用,也因此收到众多劳动者的追捧。
中国的劳动者重要主体对产业结构升级、改善就业质量非常重要。政府加力创业创新,取消涉及灵活用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个体经营、推动非全日制用工和平台就业等多渠道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在政府激励引导下,很多企业在初步尝试灵活用工模式中尝到了甜头。
在提高待遇方面,小编认为要充分发挥灵活用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在职工收入分配中把多劳多得作为一个重要要素加以体现。无论基本工资定级还是津贴补贴、绩效奖励等方面,都要把灵活用工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要素。
疫情下,用工模式改革步伐加快,让灵活用工带动就业潜力不断释放。在殊为不易的条件下,灵活用工市场主体实现逆势大幅增长。灵活用工平台激发劳动者活力,从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全力支持等各方面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地位,让他们有获得感,能够通过技能实现美好生活,实现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