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北京、上海等多地税务部门发布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社会保险费正式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详情见下表:
社保入税来了!
将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按照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由于数据移交与清理比对、信息共享平台搭建、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部署、业务测试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都需要时间,所以各省在进度推进方面不一,实际中执行的是成熟一批划转一批。
但社保的规范化是必然趋势,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征管能力和征管效率必然有大幅度提升。相关部门需联合对申报缴费系统进行升级,2020年11月企业和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业务自11月10日起由税务部门全面恢复办理,缴费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
社保入税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社保入税”影响最大的就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由于中小微民营企业社会资源相对匮乏,为了生存与发展,势必会控制成本,尤其是“税”和“社保”这两大块,所以部分企业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而社保成本占据了人力成本的很大一部分,税务局统一征收社保后,企业在人力成本的支出会大幅增加。
对于企业来说,即使是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也是不可行的,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无效。无论怎么约定,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即为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今社保入税政策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企业需要积极学习财税政策,同时也可以考虑利用新业态下的经济平台,如灵活用工平台来统筹税务,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合理地降低人力成本。
灵活用工的解决方案,重点在于将雇佣关系改为合作关系。合作关系下社保问题就解决了,灵活用工平台和税务局签订代征协议,通过个体户模式解决劳务报酬个税问题,通过合作模式的建立,由灵活用工平台解决用工单位的发票问题。
灵活用工平台是符合多方利益的,新业态的经济平台解决了社保、成本发票、个税代扣难题,劳动者解决了提供发票的难题,税务局解决了征管成本问题。对于企业来说,灵活用工平台能够帮助企业有效降低固定成本,提高企业在经济危机中的存活概率。灵活用工是社保入税政策下大部分企业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