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及领取补贴?12月2日,省人社厅就相关热点问题作出详解。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参保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两种制度可选择,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可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中断或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减损权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二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按年、按档次缴纳,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各级人社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轻松办理参保登记;线下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就近选择能够办理参保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办理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当场反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不管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最少有一次缴费,就可以参保。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方面,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