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领补贴 山西省人社部门作出详解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领补贴 山西省人社部门作出详解

admin 1年前 852 0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及领取补贴?12月2日,省人社厅就相关热点问题作出详解。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参保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两种制度可选择,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可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中断或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减损权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二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按年、按档次缴纳,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各级人社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轻松办理参保登记;线下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就近选择能够办理参保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办理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当场反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不管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最少有一次缴费,就可以参保。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方面,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相关文章

灵活用工是后工业化时代的显著特征

灵活用工是后工业化时代的显著特征

关于灵活用工,我们之前的文章有很多理论上的讲解,今天我们从一个案例入手,讨论在后工业时代,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创业者来说,如何巧妙地利用灵活用工平台来平衡自己的收益与支出。毕竟在这个时代,做轻才是企业唯...

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这样推行精准化服务!

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这样推行精准化服务!

数字时代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着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目前,人社部正在推进数字人社建设行动那么,如何推行精准化服务构建优质便捷服务新模式?快来看看吧!01大力推行主动服务运用大数据精准识别政策享...

北京:出台15条措施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北京:出台15条措施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近日,北京市印发《关于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业进一步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实施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发挥政策引领、市场驱动作用,实...

后疫情时代下企业灵活用工需求猛增

后疫情时代下企业灵活用工需求猛增

最近网上发布就业报告《2020雇佣关系趋势报告(一)——后疫情时代的新雇主经济》。数据如下: 报告调研数据显示,二季度灵活用工需求增76.4%,并且71%的受访者认为,疫情期间其所在公司的线...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指南便捷参保助力养老无忧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指南便捷参保助力养老无忧

随着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外卖配送、网络直播等灵活就业形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越来越多灵活就业人员成为城市运转的重要力量。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国家明确其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

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很多风险,灵活用工成为必选项

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很多风险,灵活用工成为必选项

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全国很多地方的防控措施仍在加码。鼓励复工也作为口号喊了起来,但是复工的很多现实条件仍然没有达到,甚至缺少推动它们快速形成的实际动力,比如,很多地方不鼓励在外地的工作者迅速返回,甚至一...

灵活用工管理模式让创业风险降到最低

灵活用工管理模式让创业风险降到最低

灵活用工小编发现创业成为当今社会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但是真正将自己的事业做到风生水起的人却寥寥无几,一般都是企业前期几个月发展迅速,然后慢慢开始停滞不前、亏本破产,归根究底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创业的问题从...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网信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