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昨日起施行!这些变化值得期待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昨日起施行!这些变化值得期待

admin 2年前 1268 0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这是首部系统规范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

专门规章


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

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新规将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

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

带你了解

图片
图片

聚焦维护劳动者权益

  明确了招聘信息发布和审查、个人信息处理和保护、健全服务制度和明示服务信息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服务机构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责任,确保服务机构权责一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的,发布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的,应当建立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将相关审查材料存档备核。审查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一)用人单位招聘简章;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三)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件、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


  经办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委托关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依法通过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等途径确认。


  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外国人的,应当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劳动者本人基本信息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等机制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盗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应当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现用人单位、与其合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虚假招聘等违法活动的,应当保存有关记录,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有关服务,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图片

优化许可备案管理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细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相关规定,放宽准入、减少材料、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优化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营商环境。

  在准入条件及所需材料方面,放宽了对专职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将所需专职工作人员数量明确为3名以上;行政审批部门可以通过政务信息共享获取的有关材料,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交


  在准入程序方面,明确可由市场主体自愿选择按照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许可;以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应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在行政备案事项及办理程序方面,明确备案事项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服务范围等内容,要求行政部门出具备案凭证,并规定了应载明的具体内容。


  在设立分支机构及变更方面,规定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在向住所地行政部门提交的书面报告中载明机构名称等内容;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报告后所出具的收据中,载明服务机构名称等内容;明确了跨管理辖区变更住所有关要求。


  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管理方面,明确许可证在全国范围内长期有效,许可证纸质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规范机构服务活动

  针对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可能出现的问题,系统规范服务活动和日常服务方式,划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的“红线”,明确相关禁止行为,统一服务原则、事项、标准。

详细要求请戳链接了解↓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这些行为不能有!

图片

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规范日常检查、信用管理、社会监督,并对实际工作中急需的确定管辖权、撤销注销许可、加强部门协同等作出规定,构建较为完备的综合管理服务制度体系。

  完善监督检查方式。规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被检查单位具有配合监督检查相关义务;要求行政部门应及时公布监督检查情况,明确公示的方式及途径;对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许可的,应加强对告知承诺事项真实性的监督检查。


  确定管辖权划分。明确监督检查“谁许可、谁监管,谁备案、谁监管”原则;规定区域外管辖权、多部门具有管辖权及管辖权争议情形处置;确定直接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有关情形。


  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要求建立监管风险分析研判、市场主体警示退出等新型监管机制;要求强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加大案件联合处置力度。


  明确撤销注销许可情形及程序。明确了行政部门依法撤销、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具体情形及程序,为基层加强监督执法、提升管理效能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规定了违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明确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关于灵活用工,企业最关心的四个问题

关于灵活用工,企业最关心的四个问题

知识型个体可以在知识付费平台做网络教学;· 资源型个体可以做金融、房产等领域居间、微商;· 技能型个体可以在灵活用工平台上接任务;· 才艺型个体可以成网红、主播;· 劳动型个体可以做外卖骑手、货车司机...

又一省政府发文!明确支持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

又一省政府发文!明确支持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要求减轻税费负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

山东济宁:搭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

山东济宁:搭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

举办社区微型招聘会,邀请职业技能培训讲师进社区授课,建设创业担保贷款“创贷之家……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人社部门聚焦基层就业创业服务需求,大力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织网行动,着力打造“一刻钟服务圈”,将求职招...

为农村灵活就业者构筑保障网 ——四川广元试点劳务专业合作社社员参加工伤保险

为农村灵活就业者构筑保障网 ——四川广元试点劳务专业合作社社员参加工伤保险

2023年10月开始,四川省广元市人社局在青川县开展试点,探索劳务专业合作社社员参加工伤保险模式,将农村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工伤保险保障农民权益和劳务专业合作社推介农民就业的“双向奔...

灵活用工VS传统用工

灵活用工VS传统用工

 在现在的经济大环境下,传统用工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各种企业的用工需求了,就业方式也以“员工和企业”延伸发展,逐渐发展成为了“个人和企业”的新型用工模式,而这种新的用工概念也被赋予了名字:灵活用...

灵活用工三特性

灵活用工三特性

21世纪是一个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平台经济、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出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同时被推动。这种环境极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同时新技术的发展也冲击着传统的用工形态。企...

我国推出个人养老金制度每年缴纳上限12000元 账户资产可继承

我国推出个人养老金制度每年缴纳上限12000元 账户资产可继承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并且...

企业灵活用工平台—职由人灵活用工APP重磅来袭!

企业灵活用工平台—职由人灵活用工APP重磅来袭!

   一个劳动者在业余时间里为自己找一项可以带来收入的零工,通过第三方的灵活用工平台,让自己实现一个相对稳定的收入,这种就业模式已经越来越流行。但是我们都知道,灵活用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