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其实是一个很早就开始出现的概念,而共享经济的出现,则意味着通过一个第三方的平台,分享或者交换物品甚至是知识、经验等其他个人或者组织需要的东西,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在共享经济的基础之上,产生了灵活用工模式。
灵活用工是指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业务外包用工和平台型用工四种形态,其中平台型用工是指灵活用工人员与用工企业通过共享经济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建立合作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双方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
灵活用工让工作不再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并且让企业的用工关系呈现更加多元化的发展,还具有更好的扩展性、流动性以及更强的可交付性和可交易性。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自我雇佣并以个人身份从事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活动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市场主体,被称为灵活用工人员。
当前,企业员工的地位已明显发生了改变,有了灵活用工平台,个人与企业的关系向着以互利合作为核心的伙伴关系发展。在人才地位不断提升和国家重视劳动者权利的双重推动下,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更加符合个人的诉求,也更有利于灵活用工人员的发展。
灵活用工平台是基于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为灵活用工人员提供灵活用工服务保障的共享经济综合服务网络系统平台。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内经济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灵活用工模式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人口红利衰减与劳动者个性化需求共同作用下的产物,是企业与个人用工关系变革之下更加多元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