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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局发布了《海南省平台经济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形成针对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的法规性文件。早在今年6月,海南省市场监督局就曾推出过支持互联网灵活用工平台的系列举措,目的在于为入驻经营个体工商户提供集群注册便利,鼓励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新业态。
据《征求意见稿》显示,要求建立平台企业与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联系记录簿,其中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存续情况每月至少核实一次,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每季度至少核实一次。
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各地纷纷出台促进经济发展、稳就业的政策,此次海南省市场监督局发布的平台经济集群注册意见,在放宽和优化灵活用工准入的同时,要求平台企业核验入驻经营个体工商户提交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建立档案,定期核验,每个公历年度内至少每半年向其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一次上述信息。这也能够支持和帮助灵活用工企业与个人更加合理合规。
灵活用工是一种用来解决企业突增的、巅峰期的、季节性的人员需求的用工模式,旨在为企业提供弹性的用工模式,实现因需而变,减少用人的风险和成本。相比于传统的用工模式,企业采用灵活用工经营成本更低,能够很大程度上节约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竞争力。对于个人来说工作时间更弹性,受益也更加丰厚。
灵活用工模式能够高效的解决现阶段下企业用工难、用工贵的情况,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利润增长空间。并且在今年十月,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回复中,明确了对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得的收入作为经营所得的问题。
这表明了税务总局对灵活用工平台的认可,也明确了灵活用工平台将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计税。
这些重大利好政策,能够让我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通过加强灵活用工平台数据分析、信息比对、综合研判,能够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新格局,灵活用工也必将迎来大发展。